萍乡市

关于调整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通知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第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住建厅备案,现将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政策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降低二套房首付款比例  缴存职工购建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原30%降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