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需要什么手续(股权质押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30 00:11:16    


股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担保,向债权人提供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设立股权质押需遵循以下手续:

1.签订质押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即股权)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以及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等条款。

2.准备相关材料: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需要提供一系列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证书;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副本、贷款卡;

公司股东同意质押的决议;

公司章程;

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相关资料;

股权凭证、证券账户卡;

贷款机构可能要求的其他资料。

3.提交申请: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负责股权出质登记的机关提交股权质押设立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通常包括: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记载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质权合同;

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如出质人持股公司同意股权出质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中无股权转让禁止性规定的证明文件等;

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交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办理出质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负责机关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出具股权出质登记证明。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王律提示 行动建议

在办理股权质押手续时,出质人和质权人应确保质押合同内容完备、合法有效,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按照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负责机关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如有疑问或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质押手续的顺利进行并符合法律规定。